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》和《江陰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》(澄政辦發(fā)〔2010〕46號)第十七條規(guī)定,江陰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決定取消胡文明、周家達、張慶華等3人江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。
特此公告。
江陰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
2024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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